連日來,
多地人類精子庫
向社會發出捐精倡議書,
在網絡上備受關注,
也引發了不少網友對于
捐精所涉及的法律問題的討論。
關于捐精,
我國法律有何規定?
供精者與供精所生育的子女
有法律關系嗎?
一起來看《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市律通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鄭中臣的專業解讀!
關于捐精,
我國法律有何規定?
自2001年起,國家衛生行政部門先后頒布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定,對我國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人類精子庫進行事前審批、事中和事后監管等規范化管理,具體規定包括:人類精子庫必須設置在醫療機構內;人類精子庫應當對供精者進行健康檢查和嚴格篩選;供精者只能在一個人類精子庫中供精;一個供精者的精子最多只能提供給5名婦女受孕;人類精子庫應當為供精者和受精者保密,未經供精者和受精者同意不得泄漏有關信息等。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隨著精子需求者的不斷增加,加之一些患者對信息不了解,催生了“地下捐精”的黑市。這種“地下捐精”與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供精在法律層面上是不同的?!度祟惥訋旃芾磙k法》中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進行精子的采集與提供活動。精子的采集與提供應當在經過批準的人類精子庫中進行。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精子的采集與提供活動。無論是捐精者還是求精者,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獻愛心或者尋求幫助,“地下捐精”不僅違反法律規定和倫理原則,還存在諸多健康隱患,也不受相關法律規定的保護。
供精者與供精所生育的子女
有法律關系嗎?
按照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在合法的、有資質的醫療機構,利用他人捐獻的精子,通過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生下的子女,與該精子的提供者沒有任何法律關系。捐精者既不承擔撫養義務,也不擁有監護權。
同時,接受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夫婦,對通過該技術出生的孩子具有法律上父母子女關系,也擁有法律規定的父母子女關系的權利和義務。通過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出生的后代與自然受孕分娩的后代享有同樣的法律權利和義務,包括繼承權、受教育權、贍養父母的義務等。
來源:法治日報
流程編輯:TF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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